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
(一)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,包括外墙、楼梯、步行廊、升降梯(扶梯)、中央空调系统、消防系统、保安系统、电视音响系统、电话系统、配电器系统、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、设备、机器装置及设施等;
(二)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,包括工资、津贴、福利、保险、服装费用等;
(三)公用水电的支出,如公共照明、喷泉、草地淋水等;
(四)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;
(五)物业财产保险(火险、灾害险等)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;
(六)垃圾清理、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;
(七)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、墙面的费用;
(八)公共区域植花、种草及其养护费用;
(九)更新储备金,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;
(十)聘请律师、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;
(十一)节日装饰的费用;
(十二)管理者酬金;
(十三)行政办公支出,包括文具、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;
(十四)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;
(十五)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。
2017物业费收取标准新政解读
基准价格
我们国家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是采取政府提供指导价,然后各地方根据具体经历水平定价的方式。也就是国家公布了一个物业服务费的基准价格,将住宅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等四个类别,每个类别又分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,然后分别制定了基准价。
一级多层住宅的基准价是0.95元/月,一级高层住宅则1.55元/月;二级多层住宅和二级高层住宅分别是0.75元/月和1.35元/月;三级多层住宅每月是0.55元,高层住宅每月收1.15元;四级多层住宅0.35元/月,四级高层住宅0.95元/月。上浮的幅度最高到基准价格的20%,下浮则最低不低于成本价。
预收方法
有的小区会提前预收物业管理费,有的朋友对此存在质疑,认为还没有提供服务怎么能够提前收钱呢?那么物业费到底能不能提前预收呢?
根据国家规定,物业费是可以提前预收的。物业公司会为住户提供基础服务、清洁卫生服务、秩序维护、绿化养护和公共设施设备养护维修等五个方面的服务,这些服务在需要投入人力、物力成本大,所以可以提前预收物业费。
提前预收物业费需要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协议或合同,按照约定时间收取费用。如果没有约定时间,那么预收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月。
不缴纳处理方法
物业公司为住户提供了服务,那么住户就理应按照约定缴纳物业费用。如果住户逾期未缴费,或者拒绝缴纳费用应该怎么处理呢?
关于物业费的问题上,国家出台的规定不仅保障了住户的权益,也保障了物业公司的权益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合同完成了所有服务之后,用户就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,缴纳物业费用。如果逾期未缴费,那么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想会催促,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。如果仍然不缴费,那么就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,依法追缴,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权益。